天城大政〔2016〕78号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按照市教委要求,决定成立天津城建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李忠献
副主任委员:胡志刚 崔雅利
委 员: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部、后勤处、保卫处及各教学单位(学院、部、中心)主要负责人。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方针和规划,确定实验室安全工作政策和原则;组织制定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和应急预案;督查和协调解决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指导各单位落实相关实验室安全工作;追究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的渎职行为和责任主体,提出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兼任。
天津城建大学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