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暑假安全工作的通知》(津教安函〔2021〕27号)及《2021年春季学期暑假放假通知》(天城大办〔2021〕20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暑假期间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实验室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对全体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上述文件精神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以问题和事故为导向,认真研判实验室安全形势,盯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各项实验室安全重点工作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坚决做到“把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坚决防范和遏制我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暑假前
各单位在暑假前应深入开展实验室常规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逐项“列清单、建台账、落整改、有签字”。检查要有详细记录,包括检查区域、存在的问题,整改时限,检查人员,检查日期等,检查、整改材料要归档备查。
三、落实假期实验室使用安全管理
1.放假期间,原则上所有实验室都要关闭停用,并粘贴封条,并安排人员定期对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巡查,做好记录。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实验室,尤其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对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关好门窗、切断水电,安保防护设施能正常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妥善管理,各类危险化学品必须上锁保管,严禁随意放置,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假期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再审批化学品采购,期间不得购买、运输各类危险化学品。
2.假期仍需使用的实验室,对使用人员进行登记,要开展使用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培训记录;学生在做各类实验过程中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实验室安全记录。明确安全责任人,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制。
3.禁止在实验室内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禁止在实验室内餐饮、住宿,禁止带儿童进入实验室。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7月8日